《企業(yè)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以下簡稱21號準則)依據租賃的目的以及租賃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歸屬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程度不同,將租賃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售后回租也因此分為售后回租形成融資租賃和售后回租形成經營租賃兩種,F舉例說明經營租賃售后回租業(yè)務的稅務與會計處理。
  
  售后回租形成經營租賃的會計處理
  
  21號準則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售后租回交易認定為經營租賃的,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予以遞延,并在租賃期內按照與確認租金費用一致的方法進行分攤,作為租金費用的調整。但是,有確鑿證據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價值達成的,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例如,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將一臺全新辦公設備以200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乙公司(該設備公允價值為220萬元、賬面價值為160萬元,預計使用10年),同時簽訂一份租賃合同,規(guī)定甲公司在2012年1月1日將設備租回,租期4年。2012年~2015年,甲公司每年支付租金分別為25萬元、20萬元、15萬元、20萬元。租賃期滿后乙公司收回設備(除增值稅、企業(yè)所得稅外,不考慮其他稅費)。
  
  1.2011年12月31日結轉出售設備的成本:
  
  借:固定資產清理1600000
  
  貸:固定資產1600000。
  
  2.2011年12月31日計算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
  
  借:銀行存款20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1600000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  319658.12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經營租賃)80341.88。
  
  租回資產時,不做賬務處理,只需做備查登記。
  
  3.按直線法分攤租金費用:(25+20+15+20)÷4=20(萬元)。
  
  按租金支付比例分攤遞延收益:
  
  2012年為80341.88×25÷80=25106.84(元),2013年~2015分別為20085.47元、15064.10元和20085.47元。會計處理如下:
  
  2012年:
  
  借:管理費用200000
  
  長期待攤費用50000
  
  貸:銀行存款250000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經營租賃)25106.84
  
  貸:管理費用25106.84。
  
  2013年:
  
  借:管理費用200000
  
  貸:銀行存款200000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經營租賃)20085.47
  
  貸:管理費用20085.47。
  
  2014年:
  
  借:管理費用200000
  
  貸:銀行存款150000
  
  長期待攤費用50000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經營租賃)15064.10
  
  貸:管理費用15064.10。
  
  2015年:
  
  借:管理費用200000
  
  貸:銀行存款200000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經營租賃)20085.47
  
  貸:管理費用20085.47。
  
  售后回租形成經營租賃的稅務處理
  
  1.增值稅: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銷售額。
  
  應計提銷項稅額=2200000÷1.17×0.17=319658.12(元)。由于是按17%計提增值稅,可以按規(guī)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如果屬于“營改增”試點地區(qū)的租賃公司,還可以就收到的利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承租方可按規(guī)定抵扣進項稅額(筆者注:由于目前“營改增”試點稅收政策關于融資租賃業(yè)務的規(guī)定尚不明確,在此不再贅述)。
  
  2.企業(yè)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企業(yè)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yè)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由于出售設備的價格200萬元不是公允價值,2011年企業(yè)所得稅申報時須進行合理調整,調增應納稅所得額2200000-1600000-319658.12=280341.88(元)。
  
  其中“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后租回損益(經營租賃)”80341.88元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200000元是永久性差異。
  
  2012年~2015年,企業(yè)所得稅申報時,分別做納稅調減25106.84元、20085.47元、15064.10元、20085.47元。
  
  上述例題中,如該辦公設備是以公允價值220萬元成交的,則甲公司應當將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甲公司第二步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22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1600000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額)  319658.12
  
  營業(yè)外收入280341.88。
  
  由于是按17%計提增值稅,可以按規(guī)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各年支付租金分錄不變,不存在按租金支付比例分攤遞延收益的問題,財稅處理無差異,不需做納稅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