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浩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訴你方及被告浩宇國際實業(yè)有限公司(PM INTERNATIONAL LIMITED.)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證據(jù)、應訴通知書、合議庭成員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原告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請求法院判令:1、確認原告與被告浩宇國際實業(yè)有限公司之間的編號為5030142599的《租賃合同》有效,確認兩被告向原告出具的《承諾函》有效,確認原告是編號為5030142599的《租賃合同》項下的12臺機器的所有權(quán)人;2、兩被告將租賃機器返還給原告;3、被告浩宇國際實業(yè)有限公司償還原告到期租金港幣385724.34元及逾期利息(自到期之日起計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暫計至2008年8月20日為港幣36676.08元);4、兩被告共同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你方提交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nèi)。本案定于2009年3月4日上午9:00進行庭前證據(jù)交換,同日上午10:00公開開庭審理,地點在本院第十審判庭,逾期將依法審判。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