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輝縣市人民法院速裁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既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又修復了雙方的關系,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贏”。
基本案情
2021年5月17日、6月17日,原告某汽車租賃公司與被告王某分別簽訂了兩份《商用車個人融資租賃合同》。兩份合同均約定原告通過售后回租方式就案涉車輛為被告王某提供融資租賃服務,被告王某應按時向原告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項,同時還約定案涉車輛登記在被告王某名下運營,用案涉車輛向原告提供抵押擔保并辦理了抵押登記。上述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全面履行了合同義務,但被告未按照約定及時足額支付租金,經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拒不支付,原告某汽車租賃公司遂將被告王某訴至法院。
法院調解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在庭前翻看卷宗時發(fā)現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被告向原告汽車租賃公司的還款數額,只要將這個“硬骨頭”啃下,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大有希望,且本案涉及營商環(huán)境,認為該案宜采用調解優(yōu)先,柔性化解的審理思路。于是承辦法官在庭前先與當事人雙方進行溝通,熟悉案情及調解意向,在了解到雙方均有調解意向但因舉證時間過短,雙方證據搜集不充分的情況下,果斷將庭審推遲給雙方足夠的舉證期限。庭審當天,在全面聽取雙方意見后,承辦法官耐心細致的向被告就合同約定的相關規(guī)定釋法說理,并從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后果的角度引導被告協商解決問題。最終在法官的主持調解下,原、被告就欠款償還的具體數額及履行方式達成一致意見。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huán)境,輝縣法院在審理涉企案件過程中始終堅持既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又兼顧高效妥善處理的原則,能調則調,盡可能從源頭上減少涉企案件訴訟增量,讓企業(yè)從繁瑣的訴累中解脫出來,盡快恢復正常運轉,努力為轄區(qū)經濟營造更加穩(wěn)定、公開、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